关于三方协议重签等问题的答复意见书
文**同学:
您好!就您反映三方协议重签和单位解约函的问题一事,书记校长信箱交办招生就业处核处。现回复如下:
关于三方协议重签需要和原签约单位协商并达成解约意向,双方均同意解约后方可发放新的三方协议。经了解,您此前与原签约单位就解约一事进行了沟通,并获得单位同意解约。之前,您咨询了辅导员老师,得到必须提供解约函方可解约的回复,您理解不能办理解约手续。6月16日上午,您到招生就业处进行咨询,我处相关老师按照相关规范和流程帮助您已完成了解约手续办理。
6月16日电话与你取得联系,你表示满意处理结果。感谢您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建议,请与招生就业处进一步沟通,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联系人:毕老师,联系电话:023-65022370。
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