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同学: 你好!你通过书记校长信箱反映的关于毕业生档案资料移交问题的建议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经查询相关资料,你于2017年参加学校党校第2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当时已经向你发放此次培训的结业证书。 2.由于2017年市教委是按照学校年度发展党员的人数发放《积极分子考察登记簿》等材料,所以学校仅针对发展为党员的人发放了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资料,没入党的同学未建立积极分子档案。自2018年起,学校已规范此项工作,申请按积极分子人数向市教委领取材料,每年确定的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已及时发放培养考察登记簿等材料,并建立档案,确保学生毕业后档案材料的完整性。针对前几年未建档的入党积极分子,也根据同学们的需要进行了补发办理。组织部也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你补发办理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 3.经电话与你沟通,你对以上回复和解决方式表示满意。 感谢你致信书记校长信箱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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