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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在校生售卖校园主题的文创产品的疑问
信件内容

尊敬的教务处的老师们,你们好: 我是来自机械学院的一名大三学生。目前我有一个创办以校园主题为背景的文创品牌的想法,我想通过让本校生使用带有校徽的产品走出校园,宣传本校。而我知道在校方未允许的情况下将校徽商用属于侵权,我想知道有没有办法,或者说达到什么条件才能让我把校徽商用化。 希望老师们抽空解答我的疑问,不胜感激。

来信时间 2019-05-02 09:28:39
办理部门 答复时间 2019-05-05 10:10
办理结果

**同学:

   你好!

   你通过书记校长信箱反映的关于在校生售卖校园主题的文创产品的疑问收悉。2019514日下午,党政办工作人员与你在办公楼212办公室,就经营学校主题的文创产品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据了解,你的想法是依托学校校名校徽等资源,设计印有相关标识的校服并进行售卖。学校的校徽校名经商标注册,属学校无形资产,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未经批准和授权擅自使用,属于侵权行为。出售印有学校标识的校服属商业行为,需征得学校同意。目前,学校暂无关于校名校徽使用的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

    2.学校积极鼓励并支持大学生创业,经与你沟通,建议你根据自己的创意和想法,制定相应的创业文案,并将自己的想法与辅导员和学院的老师进行沟通,借助学院或学校创新创业平台,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下一步,学校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校名校徽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学校商标管理使用的制度支撑,更加系统、科学地树立和展现学校形象,增强师生员工、校友以及社会对学校的情感认同,服务学校高水平应用型特色科技大学建设。

    4.经当面与你沟通,你对上述回复和解决方式表示满意。

    感谢致信书记校长信箱,对学校发展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咨询电话
发布时间 2019-05-05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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