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学: 你好! 你于2019年10月31日通过书记校长信箱反映的关于体测成绩的信件已于11月4日收悉。经学生处、化学化工学院和体育部调查核实后,回复如下: 1.关于体质测试免测问题。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第十条规定,“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或评奖”。 体育部按照相关要求,对符合规定的学生予以体测免测认定,并于2019年10月17日将全校学生2018-2019学年体测成绩(含体测免测学生名单)发至学生处。学生处将学生体测成绩转发至各学院,作为学生申请和班级评定2018-2019学年校内奖学金的参考依据,同时告知学生对体质测试有异议的可向体育部进行咨询核实。 2.关于奖学金评定资格问题。经核实,在体育部提供的学生体测成绩中,你的体测成绩为0分,且不在免测学生名单内,即你此前因伤未提出体测免测申请和认定。10月31日学院辅导员及学生处就奖学金评定资格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告知你如有疑问,可向体育部申请重新认定体测成绩。11月1日上午,辅导员与你联系,你表示已向体育部提出体测免测申请并取得体测免测资格,且当日通过学院顺利申请了学业奖学金。 与你本人电话沟通后,你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致信书记校长信箱,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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